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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习近平:《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摘自《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批准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由此,在全国范围初步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沿海地区形成了包括2个直辖市、25个省辖市、67个县、约1.5亿人口的对外开放前沿地带。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摘自《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