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张晶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亮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朱迪岚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文景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茶仙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列火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盛学锋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马列火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易伟光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顾水均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国创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茶仙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玲玲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徐佳为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沈亚妮为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永伟的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免去:
李乐音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