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24%;负债合计3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1.5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03亿元,比2018年增长319.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6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4.6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3亿元,比2018年增长44.12%。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193个,比2018年末增长6.04%;从业人员2.34万人,增长18.1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84.79亿元,比2018年增长114.8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4】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