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金娥同志 辞去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和蒋金娥同志的辞职请求,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蒋金娥同志辞去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