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张艾理 高莉莉) 近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所驻单位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享受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问题逐条核查,追回资金13.88万元。应享未享资金9250元,现已补发到位。
此前,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大数据比对的助力下,派驻第三纪检组通过部署专题会议,围绕专项检查发现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应享未享、申请人条件不符、动态核查不及时、信息共享滞后等四大类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提醒和问题清单,查看是否存在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不精准、工作人员履职不力、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的问题。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比对,部分问题涉及年份较早,检查组追根溯源,查找问题线索,分析存在原因,推动问题“回炉”再查。
与此同时,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找出制度漏洞,推动建章立制,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信息掌握不全的问题,区民政局、区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低保、低边、特困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全覆盖。通过系统派单,经救助对象和调查人员签字确认的复核表、佐证材料等资料,会上传至后台,做到全过程留痕。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小切口’破题,聚焦民生领域‘关键小事’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派驻‘探头’‘前哨’作用。” 派驻第三纪检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