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小学 李糯糯
指导老师 余丽华
新学期,学校优秀班级考评制度增加了一条加分内容——如果同学做好事被值班老师发现,可以为班级加分。这在学校里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子贡赎人》,出自《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说的是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面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赐,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害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会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为感谢他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过去我认为真正的善良是不求回报的,就像介子推割股奉君,雷锋做好事儿不留名。他们的善良都是纯粹为了帮助别人,不求回报。然而听了这篇文章,我的观点有所改变。从整个社会看,“善应有善报”的观点是值得被推广的。做慈善,常常是建立在失去自身利益的基础上,比如时间、金钱等,这往往也阻挡了人们去做善事的脚步。但是当人们做了善事后能得到补偿和回报,就会有更多人愿意去做善事。
小到一名同学在学校捡垃圾为班级加分,大到中国汶川地震时,世界上最穷的国家莫桑比克捐助了4万元人民币,后来祖国对这样的滴水之恩也予以涌泉相报。相反,如果一味提倡不求回报地做好事才算做好事,做善事的人还可能蒙受不白之冤。比如捡垃圾的同学被表扬了,有的同学却说他是为了被老师表扬才做的好事,本末倒置。
所以,做了善事得到回报不会损害为善之人的品行,反而会鼓励那些心存善良却没有行动的人去做善事。小小事件让我受益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