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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摘自《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摘自《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