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个人与家庭来说,遇到重大疾病无疑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目前,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正在办理中。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按照“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包含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换句话说,就是在医保范围之外,医疗互助相当于起了“二次报销”的作用。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为那些患大病重症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2021年,萧山区参与职工人数已达到26.3万人次。据统计,萧山区2020年度医疗互助补助7069人次,医疗互助金补助914万元。
今年,基层工会需在12月15日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在完成互助金交纳后,各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杭州市智慧工会管理平台申请开具《浙江省医疗互助票据(电子)》,其中发票抬头名称应与交费单位名称一致。
经各服务中心核对并开具票据后,各单位可根据收到的通知短信或邮件指引,到“浙里办APP”、“浙江政务网”或“浙江财政票据管理平台(http://pjgl.czt.z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医疗互助专用票据(电子)》。
需注意的是,基层工会应将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录入智慧工会实名制数据库,以便参保人员通过“杭工e家”APP或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自行申请补助。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享受对象
○已实名录入杭州市智慧工会会员系统的在职职工
(不包括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岗人员和退休返聘在岗人员)
互助项目及缴费标准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36元/人/年
○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60元/人/年
○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20元/人/年
以上三项互助内容可同时参加,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两项参加;三项互助内容同时参加的,最高可享受补助金65200元。
互助期限
○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零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每期交费一次。
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参加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互助金由所在工会统一收交。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90%,50人至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超过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0%
补充说明
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可以分次或累计申请补助。一个互助周期内达到最高给付限额时,当期互助责任终止。申请人因病跨年住院治疗的,则根据其互助保障期限和保障项目分段计算,分段补助。
对工会会员关系隶属杭州各级工会,社保统筹地在非杭州地区的申请人申请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时,如住院发票或结算单未显示自负(付)部分的,需提供由社保统筹地医保部门出具的住院结算自理、自费、自负(付)分割单;申请规定病种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时,应提供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出具的申请时段内的规定病种门诊自负(付)部分查询单。
以针灸、按摩、推拿、理疗等治疗手段为主的治疗视同康复治疗,不限定科室,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政策解读
一、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36元)的补助计算方式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只要符合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自负医疗费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这一保障内容,即可申请补助。
假设某职工2022年度罹患28种重疾之一,个人承担的费用为15万元左右,自负部分为10万元左右。则通过申报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金为30200元,其中1000元以下部分补助20%,即200元(1000×20%);1001—10000元之间补助50%,即4500元(9000×50%);10001—15000元之间补助90%,即4500元(5000×90%),15001—50000元之间补助60%,即21000元(35000×60%),累计30200元。
二、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60元)的修改内容
申请人在互助保障年度内首次确诊28种重大疾病(附件)之一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及术后病理报告等相关印证材料,以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委托的第三方医学团队判定为准。
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在参加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项目并享受15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后,可本人申报或由基层工会代为申报一次性1000元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与当期互助保障期限同步生效、同步截止。
职工在互助保障年度内首次确诊原位癌、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等四类疾病的,享受5000元互助保障金,且与住院生活补助同时享受。重大疾病与住院生活补助不重复享受。
三、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20元)的主要特点
女职工如在互助保障年度内首次确诊患有6种原发性妇科癌症的,享受20000元互助保障金;首次确诊患有6种妇科癌症的原位癌的,享受5000元互助保障金;进行6种妇科癌症以外的子宫全切术的,享受2000元互助保障金。
另外,若某女职工同时参加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60元)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20元),在互助保障年度内首次确诊患有6种妇科癌症的原位癌的,一共可以享受10000元互助保障金(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金5000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金5000元),并同时享受住院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