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及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