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程晓东的杭州市萧山区副区长职务;
李力的杭州市萧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马列火为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丁裕为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易伟光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应俊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易伟光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应俊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
申小成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方芸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