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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淘宝买假证  移送公安

  9月11日,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要求协查辖区内一居民詹某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使用的线索通报后,随即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班展开调查。

  经查,詹某持有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无法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相关信息。在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下,詹某称因工作需要一本“低压电工作业证”,但又不想去培训和考试,为了图省事,就在网上搜索“办理电工证”的相关信息,最终在淘宝网找到了一家可以办理“电工作业证”的店铺。詹某通过微信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索要了其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收取了680元办理费用。不久,一张假的“低压电工作业证”就寄到了詹某手中。

  除詹某外,区应急管理局先后对孙某某、段某某、黄某某、俞某某、李某、尤某等一批持有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案例二:

  非法销售柴油  重罚

  “你知道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吗?有没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日前,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义桥镇富春村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黄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私自改装的加油站车,将危险化学品柴油销售给他人。经抽查、计量,改装车辆内剩余柴油900余升。

  “是否知道柴油的危险特性?”“知道的,柴油易燃,一直属于危险货物,后来被列为危险化学品。”“那为何还要驾驶没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主要是没有安全意识。”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黄某清楚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安全行为,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案例三:

  电瓶车违规充电  立案处罚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违规停放和充电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日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杭州萧山某门窗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刘某在车间内进行电瓶车充电作业。

  “为什么在车间内进行充电?公司没有集中的充电场所吗?发生火灾了怎么办?”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刘某一时哑口无言。

  经查,刘某安全意识不强,图方便未使用电瓶车集中充电场所,在车间内进行电瓶车充电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违法事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该单位警告、单位主要负责人赵某某警告并处罚款、刘某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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