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今年4月至7月,十六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楼塔、河上、戴村、临浦、浦阳、进化、所前、义桥、衙前、瓜沥、益农、党湾、城厢、北干、蜀山、新塘、闻堰、宁围、新街、盈丰等20个镇街党(工)委及下属4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向60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全面落实区委“三大改革”部署要求,围绕“四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全方位政治体检,查找了一批共性问题。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立足职能职责推动事业创新发展,但对标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统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运维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村社保洁等村级事项监管仍有薄弱环节,镇街、村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惠民利民政策还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村社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持续加强。
反馈要求,各镇街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村社要落实好整改直接责任,共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镇街村社要逐条研究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细化整改举措、明晰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倒排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有计划、有节奏、高质量推进。
反馈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扫除制约发展的障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成效。要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全域统筹,特别是在基层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基层资源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形成制度性的整改措施。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建立起“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整改机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