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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生娃离开医院的产妇得到及时救助

我区今年已发放临时救助金75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朱林飞 通讯员 周亮 戚天琪)   这两天,独自生娃后离开医院的沈女士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心。她来自辽宁,一个人在萧山打工,因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生下孩子的第二天,就独自带着孩子离开了医院。接到医院报警后,北干派出所民警很快找到了沈女士。而与此同时,我区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程序也迅速启动。

  了解沈女士的情况后,北干街道民政工作人员通过浙江省大救助系统急难型临时救助模块报备萧山区民政局,采用“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的简化救助流程,为沈女士办理了临时救助,通过镇街设置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一次性给予沈女士3000元救助金。收到这3000元“先行救助金”后,沈女士几度哽咽。

  区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沈女士虽为外地户籍,但符合“困难发生在本市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申请条件。

  近年来,我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再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

  目前,我区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各类意外,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认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救助办理时限一般为10至16个工作日,紧急情况将先给予救助,后补齐材料,于24小时内发放到位。

  今年以来,我区已累计临时救助199户29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5.7335万元,其中先行救助78户115人次,发放救助金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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