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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多办”少跑路 开办校外培训机构又有新举措

  本报讯  (记者 李沅哲 通讯员 来亚琳)   为认真贯彻“一号改革工程”精神,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日区文旅局联合区住建局对“申请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未抽中)”实施一次性申报办理。

  此前,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先向区住建局驻中心窗口申请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备案,再向区文旅局驻中心窗口递交申报资料,存在多个部门重复跑,多份材料重复交的现象。

  杨先生是我区一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之前在住建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中显示“未抽中”,但其申报机构已具备联报联批办理条件。这次,他就一次性享受到改革的便捷高效。他来到了我区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根据联报联办一次性告知单要求,提交了“申请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

  该窗口统一收件后,将由区文旅局和区住建局驻中心窗口进行统一审批,相当于一个窗办多件事,无需杨先生多跑路。行政审批事项由两个单位共享,群众办事少准备材料30%,提高审批时效50%。

  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推进了行政审批的“法治化、便捷化”,确保审批时间更短,提交材料更少,办事途径更便捷,窗口服务更优,让办事群众“问得少、跑得少、交得少、等得少、体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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