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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无证上岗  风险重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请出示一下你们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濮某某、张某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遂让其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

  “我们……我们没有。”面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该两名员工却未能出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你们这样属于无证上岗,具有重大隐患。”执法人员对员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隐患重大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第9.2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应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应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日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我区新街街道某烟花爆竹商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店在商店后面的房屋里存放了113箱烟花爆竹。“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烟花爆竹放在店后的房屋里?这里并不是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货进多了,店里放不下,所以想着暂时放在店后的房屋里。”

  在执法人员的询问教育下,当事人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知。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将烟花爆竹退回批发公司专用仓库,并对当事人按照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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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全力守好岁末年初“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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