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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从打开“方便”之门做起

  ■本报评论员  钱嫣

  出门在外,难免内急,想借用社区服务中心的厕所,却遭到一顿辱骂。江苏昆山的李女士越想越气愤,将视频发布上网,引发众多网友的关切。一时间,“群众到党群服务中心如厕被拒”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据此前报道,10月17日,李女士因为内急,在江苏昆山千灯镇河东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借用卫生间,先是被该社区的窗口工作人员欺骗说没有卫生间,而在其找到卫生间并准备如厕时,又被工作人员辱骂“有问题有病”。

  两天后,事件有了初步处理结果,昆山千灯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对涉事工作人员作暂时停职处理。

  上厕所事小,拒绝服务事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卫生间为什么不能借用?工作人员回应说,原则上不对外,来办事的居民有需要的话可以借用。这就让人纳闷了,来办事的居民能用,路过的居民为什么就不能?不都是老百姓吗?既然挂着“党群服务中心”的牌子,为何连方便群众如厕这点小事都办不到?

  社区的公共服务,本应当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而不是仅限于特定身份的人。不让居民借用厕所,从表面看,是工作人员态度冷漠,没有同情心,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入脑入心。

  然而,令人唏嘘的是,市民借用厕所遭拒并非个例:2014年12月,西安的郭先生在某通信公司营业厅借洗手间被拒,难以忍受致当街失禁;2020年5月,一男子在某地民政局借厕所,同样遭到工作人员和保安的阻拦。他在外面找到公共厕所解决后,又特地返回民政局,质问在场的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纳税人提供的,是纳税人建的这个东西。你们是一个服务机构,我们连使用洗手间的权利都没有。”这一问,可谓振聋发聩。

  霸占公共资源,却拒绝与民方便,这些单位的厕所再干净,也不会给老百姓留下好印象。厕所,不仅是市民生产生活的必需空间,也是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城市公厕配置不足、群众如厕难等问题,国内一些城市早已开始实施“厕所开放联盟”行动,即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单位的内设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

  如《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中规定,“鼓励全市临街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单位的一楼内设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并悬挂对外开放标志。”据了解,广州目前已有2500多座内设厕所对外开放。

  今年6月中旬,国家文旅部也就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发文,鼓励更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向游客免费开放,持续巩固和扩展“厕所开放联盟”。

  为群众办实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最基本的就应为群众敞开“方便”之门。通常,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厕所,其卫生状况要优于一般的公共厕所,如能向公众开放,不仅能提升市民如厕的体验,拉近普通群众与党政机关的距离,还能展现出一座城市的友好度。

  而作为最贴近基层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更应尊重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只有为群众打开“方便”之门,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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