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殿君 通讯员 漏鑫瑞)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负担,日前,我区2023年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启动。
据悉,该政策适用于2023年全年通过税务网络申报上缴工会经费低于5000元(不含)的工会组织,返还经费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税务网络申报的工会经费。
各单位需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工会财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cwglpt.hzgh.org)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镇街(平台)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内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在6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上报至区总工会财务部审核认定,逾期将不再受理。
近年来,区总工会始终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助力经济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增强基层工会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福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