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不整改 拘留
1月14日,市北派出所民警对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房东莫某某(72岁,萧山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于是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整改完毕。然而到1月27日复查时,隐患仍未整改,警方依法对房东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拘留不执行)。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俞钦洋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