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钱宽
本报讯 喝酒不能开车,但如果是“隔夜酒”呢?是不是休息一晚上,第二天起来就没事了?其实,这样的“隔夜酒”仍存在安全隐患。近日,萧山交警就查获了一起醉驾,驾驶员因“隔夜酒”被交警当场查获。
事发当天,萧山公安交警大队市北执勤中队警力在萧山工人路与解放路路口附近地段执勤,对酒驾开展整治。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小型客车被执勤交警拦下,驾驶员是一名穿着睡衣的男子。交警示意其摇下车窗接受检查时,“红蜻蜓”(酒精快速检测棒)闪亮,显示该驾驶员可能喝过酒。
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 男子最终完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经调查,驾驶员汪某,37岁,江西人。事发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在家喝酒吃饭,席间喝了四两多白酒和几罐啤酒。吃完饭后,汪某便在家里睡觉,一直睡到次日下午1点才起床,开车送孩子去上课。在回家途中,汪某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鉴定,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06.1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的宣判。
在询问的过程中,汪某也很是不解,为什么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睡醒了还能检测出来呢?
交警提醒,酒驾认定不看时间长短,而是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后驾车不能以驾驶员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每个人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不同的人体内酒精消散所需要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酒驾的认定最终还是要根据其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标准。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喝酒后必须保持充足的时间休息,最好间隔24小时再驾车上路。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