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2日 星期三       旧版入口 |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粮食安全 要治耕地“非粮化”更要惠粮农

  ■本报评论员  李家连

  今年是中央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第一年,粮食产量也被首次纳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严格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我们既要重法治,依法整治耕地“非粮化”,更要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不断优化“惠农稳粮”激励机制,切实保护粮农的积极性,确保种粮获得好收益。

  依法整治“非粮化”,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才会保住我们的饭碗。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资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耕地“非粮化”问题日益突出,在有的地方,有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将耕地乃至永久基本农田,改为种植收入可观的经济作物、苗木林果,甚至挖塘养鱼等,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一定程度上也威胁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对耕地“非粮化”加大打击力度,一方面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萧山日报记者从规划资源萧山分局了解到,按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测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或将面临最高每亩近75万元的罚款,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另一方面要责令违法主体限期整改,立即恢复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不断优化“惠农稳粮”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种粮效益,才会端牢我们的饭碗。长期以来,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低下,尤其是粮食生产的效益更低,以至于出现了耕地撂荒现象,而耕地改为种植经济作物、苗木林果,甚至挖塘养鱼等,经济收益却很高,因而耕地“非粮化”成为现代农业生产越来越普遍的选择,严重威胁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基本功能。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除了依法整治“非粮化”,还要在全面兑现国家粮食政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惠农稳粮”激励机制,对种植粮食的经营实体和粮农进行奖励,让他们有更高的种粮积极性,并在种粮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问题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基本问题,一旦粮食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只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到位了,耕地“非粮化”消除了,就抓住了粮食,端牢了饭碗,就有了从容应对任何困难的信心和底气,才能把我们要办的各项事情办好。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时政新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湘论
   第05版:民生
   第06版:梦笔桥
   第07版:家居
   第08版:财经
推广南阳模式 力促拆迁老人幸福养老
粮食安全 要治耕地“非粮化”更要惠粮农
“减负不背包”,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爱心班车”,为“双减”护航
骗子混进班级群收费 多名家长被骗
远亲不如近邻
委托执法是好事,但要避免执法脱节
“文化管家” 精神共富的使者
病有所医,需补齐全民健康建设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