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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加强冷链物防工作

  ■记者 杨圆圆 通讯员 郑娟娟

  本报讯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我区一直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格遵循省、市冷链物防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情,运用“浙冷链”大数据监管手段,严格防范“物传人”风险。

  为了有效拦截阳性冷链食品进入流通市场,凡是进入浙江的进口冷链食品都要进入集中监管仓,经过专业的核酸检测机构对内外包装、集装箱内部环境、冷链食品表面等点位进行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的,再由专业消毒机构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赋予“冷链食品溯源码”后才能上市销售。

  今年10月1日起,对已经在省外集中监管仓进行过核酸检测和消杀的产品,一律运抵浙江省专业核酸检测站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赋码上市销售。

  根据要求,我区物防专班联合区卫健局每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监测。当前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及环境每周核酸采样总数不少于240份,进口食用农产品(如进口水果和其他预包装食品)每周核酸采样总数不少于60份。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落实直接暴露人员7天/次,间接暴露人员28天/次的核酸检测。

  元旦前,区冷链物防专班将重点开展实地督查,以“五查一核”为导向(一查冷库、二查大户、三查小店、四查水果、五核数据)检查区日常进口冷链物防工作落实情况,严查无三证一码,三专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行为。

  区市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岁末年初,消费者对冷链食品的需求增加,在购买冷链食品时,要注意购买正规渠道冷链食品,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同时认准“浙冷链”溯源码;采购环节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尽量使用商家提供的辅助工具进行挑选,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厨房要保持通风,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前后要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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