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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钱塘小区楼道各种“变身”,要不得!

首席记者 何可人 摄

  本报讯  (首席记者 何可人 通讯员 吴灿飞)   影响通行、滋生虫害、存在消防隐患……关于楼道堆积物的危害,虽老生常谈,但总是有人明知故犯。最近,有市民举报,盈丰街道美哉社区春和钱塘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内杂物堆放问题严重。6月28日下午,记者跟随区文明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核实。

  来到小区后,记者随机走进一些楼道查看,发现楼道等公共区域杂物乱堆的情况确有存在,且较为普遍:楼道成了“童车停车场”、楼道成了“晒衣区”、楼道成了“储藏室”……楼道“变身”可谓是花样百出。

  在春和钱塘小区其中一幢楼内,记者从1层走到5层,发现每层楼的楼道内都被各式各样的杂物“侵占”,啤酒瓶、雨伞、纸盒、自行车,甚至还有沙发……即使是消防栓所处的区域,也未能“幸免”。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楼道虽小,文明事大。切莫为一己之便,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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