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钱宽)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此期间,理应谨慎驾驶,安全为上。然而,有些人却不以为然,实习期内酒驾被查后转头就忘,同样的错误犯了两次,最终自食苦果。
近日,萧山交警新塘执勤中队在开展酒驾夜查时,一辆白色越野车迎面驶来,在靠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右拐,开进了停车场,这一可疑形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见状,快步上前拦停车辆,并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随着测试仪的红灯亮起,驾驶员向民警坦言了自己喝酒的事实。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31mg/100mL,也就是说,该驾驶员是酒后驾驶机动车。更令人没想到的是,有位民警认出了眼前的“老熟人”——去年在同一路段酒驾被查获的周某!
原来, 2022年7月5日晚,周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路段被新塘执勤中队查获,一次性被记12分。又因当时周某正处于驾照实习期,因此他的驾驶证被注销了。
今年4月,周某又重新考取了驾驶证,且目前仍在实习期,可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被查。这次,周某将面临拘留5天,吊销驾驶证,以及1500元罚金的处罚,为自己的心存侥幸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