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郭泽鉴)今年8月至10月,十六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对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区供销联社、萧山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萧山环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向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三大改革”部署要求,围绕“四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全方位政治体检,查找了一批共性问题。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立足职能职责推动事业创新发展,但对标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培育国企发展新动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统筹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等方面还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实,工程项目监管不够规范,招标采购、投资经营、融资担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仍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对照反馈问题,深刻查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追溯背后的管理漏洞、流程缺陷或思想偏差,杜绝表面整改。有效区分“个例问题”与“共性问题”,推动问题分类整改,对同类问题开展全域排查,实现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发现的招投标、采购等领域共性问题,要修订完善现有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明确权责边界和操作标准,堵塞流程漏洞,筑牢“标本兼治”制度防线。
反馈要求,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补短板、提弱项,强改革、促发展的重要契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要坚持勤练内功,有效提升组织能力,立足单位职能定位,做优做强主责主业,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区属国企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体系,把区属国企的制度优势、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现代企业的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