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圆圆 通讯员 吴小苗
本报讯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有几家食品经营主体存在销售的进口食品未张贴中文标签、在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针对检察建议书反映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两家食品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
在位于新塘街道南秀路的某食品店内,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标称“meiji coffee beat”“DEVONDALE INSTANT MILK POWDER”等5个品牌的进口食品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食品从合法渠道购入的进货单据以及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5个品种的进口食品进行了扣押。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酒精、洗衣液等日用品及饼干、山楂球、米饼等多种预包装食品均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在位于蜀山街道崇化路的某食品店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中销售的食品有张贴中文标签,但现场检查发现有部分冰激凌、酸梅汤粉、虾条等预包装食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通过现场随机抽取了一款产品进行扫码付款,价格可以正常显示。该食品店的行为也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均已到调查终结阶段。针对现在老百姓对于进口食品的依赖程度和需求量不断提升的情况,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不断规范进口食品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