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傅俊巍) “李师傅,你已经领取过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所以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了……”前不久,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来到残疾人李师傅家中,向其说明了无法领取相关补贴的原因。
这是我区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专项治理行动的一个镜头。通过监督检查,促使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权责明确、运行流畅、资金发放到位,形成系统监管机制,真正建立起“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切实提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低保标准的30%—50%核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残疾等级类别及是否持低保证等划定,最低50元,最高1250元。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两项补贴”施补不精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前期,各镇街已认真梳理近三年来,“两项补贴”审核发放时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及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在册的“两项补贴”对象,辖区内已退出或潜在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并做好整改问题台账。
在此基础上,由区民政局、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建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抽查入户,核对台账等方式,对各镇街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
“通过大量工作,我们发现全区需要追回的款项为10余万元,目前已成功追回近9万元。还有两位残疾人事先因为不了解相关政策,没有提出申请,在我们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们收到了补发的3000余元。”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责,造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精准的问题,我们还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已经认真梳理与发现,并联合人社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建立数智应用场景,通过进一步精准管理,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