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王俞楠
近日,一则“购买‘恋爱保险’结婚后理赔遭拒”消息引发了舆论关注。
山东的陈先生在2017年购买了一款“恋爱保险”,保费495元。保险合同条款显示,自合同生效后满三年之日起的十年期间,如果被保险人与心上人领取结婚证,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婚礼祝贺金人民币9995元。
没想到的是,陈先生在领完结婚证后,持恋爱险保单理赔时,该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使他迟迟拿不到赔付的近万元礼金。
保险理赔遭拒似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引起大多数人讨论的是,竟然还有恋爱险?!为什么会有人购买恋爱险?
谈恋爱还能买保险,3年后结婚了就能拿钱,无疑戳中了不少网友的猎奇心,特别是一些正处于热恋期的年轻人。这份恋爱险似乎成为了彼此爱情的见证之一。
另一方面,低投入、高回报也是原因之一。一般来说,这种保险的保费大多在500元以下,三年后被保险人双方结婚,就能领取一万元左右的“礼金”,或者是等价值的玫瑰花等,这样计算,这笔投资的回报率的确不小。
但保险公司可不做赔本的买卖。
要知道,每一款保险产品在设计的时候,都会由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对被保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保费金额,赔付金额等做精确的测算并确定这些小概率事件造成的赔付,通过日常收取的保费金额是可以覆盖的。
而情侣结婚这件事情,有第三方保险服务平台在《情人节保险大数据报告》中给出的数据:98.39%的情侣在恋爱三年后都会分手。
再单说3年以上的限制条件,就把不少相亲、闪婚等情侣排除在外,进一步框定了保险赔付的条件。颇有些讽刺,“恋爱保险”背后的潜台词就是:赌你们成不了。
笔者了解到,“恋爱保险”最早出现是在2015年,2018年左右就有不少被原保监会“叫停”。陈先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保险公司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义务。
不过换汤不换药,如今市场上还出现了如“爱情合约”等产品,甚至还有学生版,费用只要99元。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些推广“恋爱合约”的公司绝大多数成立时间很短,常常不到1年。此外,公司规模较小,公开信息有限,有些连客服电话都没有,服务缺乏保障。
这些打着爱情旗号的投机生意,显然套路重重,不过就是一个割年轻人韭菜的工具。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答案是因人而异、见仁见智的。但其实,见证爱情的方式也有很多,情侣们最不需要的就是毫无法律意义的“恋爱合约”,它既无法给予人们恋爱中需要的安全感,甚至可能也无法让人真的在分手后获得现金的安慰。分手了,就只是“人财两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