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1 月29 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辜应强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贵州省来杭挂职干部);
鲍燚婷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 意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鲍 宋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邵生华的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沈秋羊的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云发的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马列火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毛莉玫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邵生华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勖达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高卓霞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孔中春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沈泽峰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伟方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毛莉玫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
沈 娣为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傅立国的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胡爱琴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 燕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 洁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青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金德土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殷小娟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欢庆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