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岩
超市时常出现搜身事件,这是一种十分尴尬的场面。画面中,两个超市保安拦下一名女士,好像怀疑女士偷了东西,在她身上摸来摸去,试图翻出藏匿的商品。这种场面双方都很尴尬。设想一下,如果翻不出东西来,保安该如何收场?再看这位女顾客,无论在她身上搜没搜到东西,她都十分尴尬,就连站在画前看热闹的你我,也会脸红。被搜的女士一脸茫然,搜身的保安也没有稳操胜券的底气,左边那位保安两眼圆睁,手摸两腮,似乎在问自己:难道我们搞错了?搜查进行时,场面被尴尬气氛笼罩着……
如果单从画面看,只是工作人员与顾客之间的冲突,深层次去理解,就是一幅涉及法治层面的漫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此外,搜身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如果经营者擅自搜查消费者的物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两个保安没有这个权力,可是他们做了,而且做得理直气壮。于是“尴尬一幕”就出现了。这场怎么收?答: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