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永祥
上高中那年,父亲给我买了人生第一支钢笔。那时候日子紧巴,平日里做作业、考试,用的都是圆珠笔和铅笔。这支新钢笔,在我心里是金贵的物件,平时总藏在枕头底下,连带去学校都舍不得。直到期末考试,才窸窸窣窣摸出来,小心翼翼地塞进书包,只盼着用它写出的字,能让卷面多几分干净。
考试间,笔尖突然顿住了,明明出门前刚灌满的墨水,此刻偏是不肯往下流。我急得手心直冒汗,下意识地握着笔甩了两下,“噗噗”两声,墨点像黑色的星子,猝不及防溅在了前座女同学的花衬衣上。她的同桌猛地回头,一声惊呼划破了考场的安静,阿萍崭新的的确良衬衫后背上,已经洇开了好几滴深黑的痕迹。阿萍知道后,头埋在臂弯里,肩膀一抽一抽地哭了。我站在原地,手脚冰凉,脑子里一片空白。在那个“穿上的确良,宁可米不量”的年代,那样一件崭新的衬衣,作为农民的孩子,是我无论如何也赔不起的。
后来老师过来安抚,我讷讷地站在一旁,只憋出一句:“等我以后有钱了,我赔你一件吧。”在老师的轻声劝说下,阿萍的哭声渐渐低了下去,可那几滴墨渍就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心上了。
很多年后,我领到人生第一份工资,攥着信封的那一刻,最先想到的竟是阿萍那件沾了墨水的花衬衫。可这时的我们,早已被时光冲散在人海里,各奔东西了。当时那句没能兑现的承诺和少年时窘迫的歉意,终究成了我藏在记忆里的一道痕。
直到毕业三十五年的同学会上,阿萍刚好坐在我旁边。几杯酒下肚,我借着微醺的醉意,轻声问:“阿萍,你还记得当年我把墨水甩在你衣服上的事吗?”阿萍的脸一下红了,她低着头腼腆地点了点头。周围的同学哄笑着喊:“赔衣服!赔衣服!”闹成一片。
我看着她,半是认真半开玩笑地说:“要不,我赔你一件衣服吧?”
她笑着摇头,语气里带着岁月的温软:“难为你还记着这事呀,不用了,早都过去了。”
我在心里默默应着:“是呀,我一直都记着。”终究,这件衣服还是没有赔成。但我知道,歉意早已经在三十多年的时光里,酿成了心底最柔软的一滴墨渍——那是少年时的窘迫,也是自己对一份纯粹善意的惦念。

